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·8***Z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