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·A***9 | 2024-11-0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蘇FT1***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滬ADB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