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5***5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