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H·X***7 | 2024-11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