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K·1***2 | 2024-10-0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