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T·A***6 | 2024-11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TKG*** | 2024-08-1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