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H·3***M | 2024-10-08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HDR*** | 2024-06-29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吉HDR*** | 2024-09-16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吉HDR*** | 2024-07-13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吉HDR*** | 2024-08-08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吉HFZ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HBS*** | 2024-09-25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