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G·D***7 | 2024-11-28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GT1*** | 2024-07-04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10-1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12-0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11-0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12-09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10-2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07-02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吉GT1*** | 2024-09-1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