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C·8***E | 2024-07-08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超過2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