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1***0 | 2024-11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