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L·0***3 | 2024-07-16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50 | 未知 |
鄂L·1***9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