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R***3 | 2024-07-29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