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N·3***7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 | 200 | 未知 |
滬GU6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