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N·Z***2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