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3***9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