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·5***5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駕駛人雖在現(xiàn)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