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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滬ADC*** | 2024-11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