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N·9***7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