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1***4 | 2024-10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