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N·A***9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