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·J***5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