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M***3 | 2024-11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