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·B***8 | 2024-10-13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