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·5***A | 2024-07-03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