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2***8 | 2024-07-2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