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Z***7 | 2024-08-18 |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時,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車 | 未知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