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F·8***1 | 2024-08-2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