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8***7 | 2024-10-11 | 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