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E***8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