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D·6***6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