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5***9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