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7***F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