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J·Z***6 | 2024-11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