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G·1***9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