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F***7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