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3***W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