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·Z***5 | 2024-08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 | 200 | 未知 |
浙AW5***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