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GR6*** | 2024-11-28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閩A06*** | 2024-08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