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Q***7 | 2024-10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滬A·M***9 | 2024-08-28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