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L2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·K***5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·K***5 | 2024-09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01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0-19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1-19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03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2-06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21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06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8-30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04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9-16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8-01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1-11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2-04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2-04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9-06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07-01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J6*** | 2024-12-23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