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QBA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BA***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BA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BA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BA***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BA*** | 2024-12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A25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AJ5***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AR8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3 |
川ag1*** | 2024-11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