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7***6 | 2024-11-29 | 在無信號燈、標志、標線或指揮的路口等候或緩慢行駛時,機動車未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