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9***7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,無相應或者更 | 200 | 未知 |
粵A·9***7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,無相應或者更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