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Q99*** | 2024-08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