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YFs*** | 2024-08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YAJ*** | 2024-08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浙B11*** | 2024-12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浙B11*** | 2024-10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浙B11*** | 2024-07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09-2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12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11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09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07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YFM*** | 2024-09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