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DX3*** | 2024-12-04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