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LPL*** | 2024-10-0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AD0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HJ1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