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91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