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D7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