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2S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